環境是指以人類為中心或為主體的,與人類生存、發展和享受有關的一切外界有機和無機的物質、能量及其功能的總體,主要指的是自然環境。環境、資源和生態三者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水是人類不可缺少的自然資源,它對人類社會的繁榮與發展有著重要的支撐和保障作用。伴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人類對水的需求逐漸增多,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水壞境污染問題。水資源的有限、水質的破壞等問題,引起了人類對水問題的關注。水環境安全問題不僅是生態環境的問題,也是直接關系到國家安全的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
水環境安全的概念水被視為“生命之源”,人們一天也離不開水。城市的興起與擴大,特別是人口的劇烈增長和工業的發展,水的安全問題也相伴而生。首屆亞太地區水資源峰會于2007年12月3日在日本南部大分縣別府市召開,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向峰會發去了錄像致辭。他表示,目前全球尤其是亞洲正遭受嚴重的水資源危機,各國對水資源的爭奪有可能引發戰爭。缺水已成為當今世界面臨的一大難題。伴隨著環境安全成為科研熱點,水環境安全作為一個更新的研究方向,正方興未艾。
水環境安全有別于通常所說的水資源安全,雖然水環境安全的主要內容也是指水多、 水少、水臟的問題,但它更強調的是把水作為一個環境要素,強調水環境是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是水量與水質的統一體,包括地表水環境和地下水環境,是從環境學角度的動態的概念,而不是資源學角度的一種為人類利用的概念。綜上所述,水環境安全的概念應該定義為:水體保持一定的水量、安全的水質條件以維護其正常的生態系統和生態功能,保障水中生物的有效生存,周圍環境處于良好狀態,使水環境系統功能可持續正常發揮,同時能較大限度地滿足人類生產和生活的需要,使人類自身和人類群際關系處于不受威脅的狀態。
水環境安全的內涵主要包括自然型水環境安全(如干旱、洪澇、河流改道等)和人為型水環境安全(如水量短缺、水質污染、水環境破壞等)。其外延指的是由水壞境安全引發的其他安全,如糧食安全、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等。
由于自然的原因,如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導致的干旱與洪澇災害、降雨變化等導致的斷流等等都屬于自然型的水環境安全。對于人類系統而言,人類在利用水資源的過程中,不顧及水環境承載力,過度開發,擠占生態用水,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環境的破壞,引起水量短缺、水質污染等問題,屬于人為型的水環境安全。
目前造成全國水污染嚴峻形勢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由于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 本轉變,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大超過水環境容量;二是生態用水缺乏,目前,黃河、海河、淮河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都超過50%,其中海河更是高達95%,超過國際公認的40%的合理限度,嚴重擠占生態用水;三是水污染防治立法不夠健全,處罰力度小,執法不夠有力,干部群眾的環保意識和守法意識不高。因此,國家將從五個方面加強水環境保護、保障水安全:優先保護飲用水源地水質;以劃定城市和農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組織制定全國城市和農村水源地保護規劃.特別是要加快廣大農村集中式水源地的劃定工作; 防治鄉鎮企業和農業面源污染水源地;在水源地保護區內嚴格限制各項開發活動;一級保護區內,禁止一切排污行為和對水源地有影響的旅游和水產養殖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