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一些人認為,涉外專利代理人的工作就是翻譯。這或許反映了一些現實情況,但不論是從知識結構還是從工作重點來看,專利代理人、專利翻譯和一般翻譯都是有很大區別的。從知識結構方面來說,要成為一位專利代理人,不僅要具有理工科的教育背景,還要通過嚴格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作為一個涉外的專利代理人,不僅要了解中國的專利法規,還要對委托人所在國的專利制度有所了解。專利翻譯的知識重點更 偏重于語言和技術,需要有良好的漢語和外語基礎,最好還有一定的理工科知識,如果 具有專利知識就更好了。而在中國,一般翻譯的教育背景基本上只有語言教育.絕大多 數人不具有理工科的專業知識,翻譯專利文獻對他們來說,通常是比較困難的。
一、專利文獻為何要翻譯
從WIPO的定義中我們了解到,專利文獻包括已公開的和尚未公開的文件。
說到未公開的專利文獻,我們首先會想到專利申請文件。要想在中國獲得專利保護,就要在中國申請專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4條規定,專利申請文件應當使用漢語,外國人在中國的專利申請自然要譯成漢語。對于公開的專利文獻,為了閱讀和對比的需要,也會要求將其譯成漢語,以利于不諳外語者閱讀。如果我們能廣義地來理解“翻譯”,那么就會發現,專利文獻需要 “翻譯”的地方還不僅如此。
翻譯是“把一種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意思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不僅包括那些物化了的表達形式,也包括存在于我們頭腦中的那種表達。這樣看外文專利文獻,然后正確理解其含義,不論是否寫出來,其實都是一種翻譯活動。劍橋在線字典說得簡單明確:Translating is to change words into a different language。
從這個角度來看,專利文獻要翻譯的場合是很多的:中國的申請人只有認真理解現有技術,才能寫好申請文件;外國的申請人要把申請文件譯成漢語才能提交;專利局的審査員看懂了對比文件,才能發表審査意見;申請人或代理人讀懂了對比文件才好答復審査意見;無效請求人仔細對比檢索出的證據,才能寫出有力的無效請求書等。
二、一般翻譯與專利翻譯
在專利界有一些人認為,翻譯主要是涉外專利代理人的工作,只要將委托人提交的文件譯成漢語然后交給專利局,再將專利局發出的各種文件譯成外語,專利代理人的主要工作就完成了。
例如,如果在一份專利文獻中出現了 “any and all”這樣的詞,一般的翻譯可能會 覺得“任何和全部’’這樣的譯法顯得不夠地道,認為在漢語中“任何”的含義是“不論 什么”,包括了 “全部”這種情形,因此只要譯出“任何’’就可以了,不必再寫出“全 部”。但專利翻譯或專利代理人通常不會這樣來理解“any and all”,因為它在專利文獻中的作用是非常關鍵的。
從工作性質方面來說,一般翻譯可能接觸各種各樣的文件;而專利翻譯所翻譯的內容相對較為單純,主要是對各種專利文獻的翻譯,他們的工作應當是準確地進行不同語言之間的轉換,確保不在語言轉換過程中產生信息的遺漏。
三、專利翻譯與專利代理人
作為涉外機構的專利代理人,他們要保證在不同的國家處理專利事務時,不會因各國專利制度的區別而產生偏差。一般翻譯或專利翻譯通常是無法完成這樣的工作的。
例如,在美國和加拿大,權利要求通常被分為三個部分:a preamble, a transition 和a body of the claim。除了 Jepson類型的權利要求,preamble通常不會被認為是用來限制保護范圍的,0因此,我們甚至可以看到美國有這樣的權利要求:"In a roller mill for the grinding of grain for the production of flour, semolina and middlings corresponding to the system of advanced milling.”但是在中國,在各項權利要求中,不論是發明名稱、前序部分還是特征部分,都是用來限定技術方案保護范圍的。因此,專利代理人在將譯好的專利文獻提交給專利局前,應當認真核對各項權利要求的內容,檢查是否將不必包括在限定范圍內的技術特征寫人漢語的權利要求中,從而引起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不恰當的縮小,這是需要專利代理人特別注意的。因為中國專利申請文件的最終定稿需要專利知識,即使是專利翻譯,這樣的工作也是無法勝任的。
有人認為:“理想的知識產權譯者,首先應該是一個優秀的完全符合職業標準的譯者,能夠忠實地翻譯全文而不管全文的好壞,也即通常所說的‘信、達、雅’中的 ‘信其次,在原文脈絡不清的情況下,能夠具有技術和法律審度視點和水準,在重視和忠實原文結構的前提下,對先前直譯的譯文進行調整,使之符合‘達’的標準。”且不說這個標準本身漏洞百出,就算是培養出了如此博識多通的人才,誰又舍得讓這樣的 人專業從事翻譯呢!因此,盡管我們希望專利翻譯具有一定的專利知識,專利代理人有一定的翻譯能力,但是本書還是把專利翻譯和專利代理人的職責加以區別。例如在專利申請文件的準備階段,專利翻譯要協助專利代理人翻譯專利申請文件,有些工作是專利翻譯可以協助完成的,而有些則必須由專利代理人來做。